来源:安新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 发布时间:2020-09-01 09:20:34 阅读量:4676
经查,李俊辉在任安新县公安局治安行动大队大队长、城关派出所所长期间,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,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贪污犯罪,性质严重,应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研究,决定给予李俊辉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,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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